叶集:通报一起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问责情况

发布日期:2018-08-09    来源:叶集区纪委   作者:陈德东 王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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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国土局叶集中心所原副所长尤元涛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1411月至20158月,尤元涛先后6次在六安市叶集区绿叶果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入股资金共65万元,参与该合作社经营活动,并担任合作社会计。201610月,尤元涛将股份转让,退出合作社,不再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不再担任合作社会计,但工商注册信息没有变更。20163月,尤元涛与他人成立六安市叶集区鼎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20185月,尤元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限期整改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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