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2-09    来源:叶集区纪委   作者:叶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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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集区住建局副科级干部汤才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95月,时任区人防办主任汤才军收受某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区域销售经理郑某某赠送的5张购物卡合计5000元,用于日常个人消费。202011月,汤才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叶集城区供销社原副主任叶乃谦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公房归个人使用问题。1993年初到20196月,叶乃谦利用叶集城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便利,违规占用观山供销站6间门面房供其个人自用,未向单位交纳任何费用。20196月,叶集区供销联社处置观山供销站资产,叶乃谦退还占用的6间门面房。叶乃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11月,叶乃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叶集区供销联社退休职工周建喜违规报销个人租车费问题。20131月至201710月,周建喜因私去合肥儿子家、回固始县祭祖等,先后22次租用个体出租车,租车费用累计12850元,全部在叶集城区供销社账中报销。周建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11月,周建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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